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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 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下称"重大事项")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下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 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和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适用)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重大事 ...
奥雅股份(30094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
奥雅股份(3009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 后续培训。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个人 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 1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 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
奥雅股份(30094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证券部为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
奥雅股份(30094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 监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是指 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明确内部 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 究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被审计对象,系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监察部(以下简称"内部审计 部"),对公司公司业 ...
奥雅股份(3009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 ...
奥雅股份(30094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雅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设置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 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 ...
奥雅股份(30094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 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 ...
奥雅股份(30094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奥雅股份(30094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期限尚未届满; (八)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 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