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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2 10:49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星期五)9:15 至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6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股东 6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 第一节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 第一节 监事 32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 第二 ...
博硕科技:《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6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市博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 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 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 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 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 ...
博硕科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 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与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 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06 12:34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 制,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兼副总经理王琳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琳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杨传奇先生担 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汤胜先生、施君先生、杨传奇先 生,其中汤胜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95 ...
博硕科技:《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6 12:34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事由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
博硕科技:《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如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司 原则上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
博硕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2:3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进行跟踪研究,提出相应 的风险控制和措施; 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并主 ...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3-12-06 12:34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1 第 1-9 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0 项制度已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3 项、第 10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2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等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