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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完善公司 内控机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并保证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须经董事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均须以提案的方式向董事会提出。 第三条 提交董事会的提案必须内容充分完整、论证明确、形式规范,相关 人员应提供详备资料、做出详细说明,谨慎考虑相关事项的下列因素: (一)损益和风险; (六)该等事项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潜在影响等事宜。 第二章 提案主体与内容 第四条 下列主体为公司董事会议案的提案人,提案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经提案人签字(盖章)的、明确和具体的书面议案及其附件材料: 1 (二)作价依据和作价方法; (三)可行性和合法性; (四)交易对方的信用及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五)是否还需履行股东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程序的说明; (一)代表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三)董事会专门 ...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任命,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 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 则,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 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变动管理参 照适用本制度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 ...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 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 制定本规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 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 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 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予 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 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 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 ...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 ...
建工修复(30095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五)负责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审核事项的意见发表; 为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 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 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顺利完成公司年 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 下职责: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 保密情况,年报披露前严防泄 ...
建工修复(3009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 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坚持合规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主动性 原则及诚实守信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
建工修复(30095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22 11:31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 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 ...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1:31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 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 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