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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22 11:31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 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 ...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1:31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 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 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
建工修复(30095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 责任人员的问责机制,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
建工修复(3009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建工修复(30095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 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财政财务收支、经 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 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业务的总体指导与 监控。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公司审计部主要负责对公司 ...
建工修复(30095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9-22 11:31
第二章 职责权限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下列事项 ...
建工修复(30095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 ...
建工修复(300958) -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 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22 11:3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等 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 会应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 ...
建工修复(3009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2 11:3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定以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 司、子公司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具体范围详见本制度第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