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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2:35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142 号 致: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知》。2024年5月16日下午15时,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 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31楼公司尊重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 ...
深圳瑞捷: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2024-04-29 11:06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小玲,财务总监张剑辉,原公司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刘艳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吴小玲、刘艳辉、张剑辉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 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2,766,542 股。 2.部分合计数与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 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
深度绑定优质客户,经营质量有望改善
Tianfeng Securities· 2024-04-29 03:00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 "Buy" rating for the company with a target price not specified [5] Core Views - The company achieved a revenue of 490 million, down 14.1% year-on-year, while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was 40 million, up 160.7% year-on-year,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in profitability despite revenue pressure [2] - The revenue decline is attributed to the company's strategy of expanding its client base in the insurance and industrial sectors while reducing its real estate client business [2]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a leading "Information + Digital" platform and is expanding its overseas market presence in countries like Indonesia, Malaysia, Singapore, and the Democratic Republic of Congo [4][10] Financial Performance Summary - In 2023, the company reported a gross margin of 39.7%, an increase of 2.62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with significant improvements in the profitability of assessment projects [9] - The company’s cash flow has shown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with a cash flow from operations of 65 million, up 109 million year-on-year, and a cash collection ratio of 105.78% [28] - The forecast for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the parent company for 2024-2026 is 70 million, 130 million, and 180 m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corresponding P/E ratios of 31, 17, and 12 [2][29]
深圳瑞捷: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3:49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 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王卫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卫 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与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与审核程序符 ...
深圳瑞捷:2023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5 13:48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2 | |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3-14 |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瑞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深圳瑞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 起报送并公开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 ...
深圳瑞捷: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13:48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 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 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 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 ...
深圳瑞捷: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2024-04-25 13:48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及方式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周四)15:00 至 16:30 举行 2023 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点击"云访谈" 栏目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名单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范文宏先生,董事、总裁黄新华 先生,独立董事何俊辉先生,财务总监张剑辉先生。 为充分了解投资者的疑问,提高交流质量,促使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 ...
深圳瑞捷: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3:48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 | --- |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 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 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及监事的薪酬与考核方案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新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自第 ...
深圳瑞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3:48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门 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 内部控制缺陷;讨论和审核整改方案;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深圳瑞捷 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 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 目标的 ...
深圳瑞捷: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3:48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与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