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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2:17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 --- | --- | --- | --- | |--------------------------------------------------------|------------------|-------------------------|------ ...
深圳瑞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0-29 12:15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瑞 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 相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 ...
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2:15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 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
深圳瑞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0-29 12:13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瑞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
深圳瑞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4-10-29 12:13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 ...
深圳瑞捷: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2024-10-29 12:11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 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因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或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并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 收益分配等工作,根据《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提前终 止本次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3 年 0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07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 ...
深圳瑞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9 12:11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70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
深圳瑞捷: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9 12:11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 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 ...
深圳瑞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0-29 12:1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 ...
深圳瑞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10-29 12:1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瑞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 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和考核方案;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