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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Xinchai (3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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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9 08:16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
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08:16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 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 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三) 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9 08:16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 ...
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9 08:16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决议作出之日离任。高级 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聘的,自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决议作出之 日离任。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
新柴股份(3010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9 08:16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本制度,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任。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 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 ...
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9 08:16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 人员兼任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 (三)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保持公司 ...
新柴股份(30103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09 08:16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 ...
新柴股份(30103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9 08:16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 ...
新柴股份(301032) -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5-12-09 08:15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5-38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在分析 2025 年 1-10 月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基础上,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合计 金额不超过 87,56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为:预计 202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柴机器")发生合计金额不超过 2,2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发生的往来交易;预计 2026 年度公司与 关联方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发生合计 金额不超过 85,150 万元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 往来交易;预计 202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新昌县中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昱企业")发生合计金额不超过 210 万元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租赁厂 房及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及管理产 ...
新柴股份(301032) -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2-09 08: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石荣先 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石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辞职后石荣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石荣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石荣先生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包含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石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有 105 名。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5-39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2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石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