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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Xinchai (3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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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1 08:3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新柴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0 号)同意注册, 新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2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60.85 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16.5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96 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
新柴股份(30103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1 08:33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283号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柴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 ...
新柴股份(30103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报告
2025-04-21 08:3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284 号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281 号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新柴股份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新柴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 ...
新柴股份(30103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1 08:33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282 号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鑫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十八日 内控审计报告 第 2 页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 ...
新柴股份(3010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江英
2025-04-21 08:32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江英)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各位股东: 本人朱江英作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任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 ...
新柴股份(30103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08:32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俞小莉、朱江英、周 霄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俞小莉、朱江英、周霄羽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 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 俞小莉、朱江英、周霄羽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 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俞小莉、朱江英、周霄羽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新柴股份(3010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霄羽
2025-04-21 08:32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霄羽,男,1962 年 6 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 年 7 月 至 1993 年 2 月,任衢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大气监测室主任;1995 年 11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衢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2012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衢州市排污权交易中心、衢州市环境科学技术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主任。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周霄羽) 各位股东: 本人周霄羽作为浙江新柴 ...
新柴股份(3010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小莉
2025-04-21 08:32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俞小莉,女,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博士,教授。1985 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浙江博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鼎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俞小莉) 各位股东: 本人俞小莉作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任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 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 ...
新柴股份收盘下跌4.30%,滚动市盈率43.41倍,总市值32.19亿元
Sou Hu Cai Jing· 2025-04-16 15:12
从行业市盈率排名来看,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行业市盈率平均68.80倍,行业中值36.63倍,新柴股份排 名第138位。 截至2024年三季报,共有19家机构持仓新柴股份,其中基金19家,合计持股数170.72万股,持股市值 0.16亿元。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 柴油发动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领域,获取了"中国内燃机行业排头兵企 业"、"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中国机械500强"、"中国机械500强"等多项荣誉,公司生产的新柴牌内燃 机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是国内非道路柴油机领域重要的生产销售厂商之一。 4月16日,新柴股份今日收盘13.35元,下跌4.30%,滚动市盈率PE(当前股价与前四季度每股收益总和 的比值)达到43.41倍,总市值32.19亿元。 序号股票简称PE(TTM)PE(静)市净率总市值(元)138新柴股份43.41100.732.8332.19亿行业平均 68.8074.494.1955.33亿行业中值36.6337.902.6939.94亿1华中数控-832.59195.103.3452.85亿2 ...
新柴股份收盘上涨19.96%,滚动市盈率43.96倍,总市值32.60亿元
Sou Hu Cai Jing· 2025-04-08 10:42
最新一期业绩显示,2024年三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5亿元,同比-5.22%;净利润4676.28万元, 同比924.18%,销售毛利率9.49%。 4月8日,新柴股份今日收盘13.52元,上涨19.96%,滚动市盈率PE(当前股价与前四季度每股收益总和 的比值)达到43.96倍,总市值32.60亿元。 从行业市盈率排名来看,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行业市盈率平均64.22倍,行业中值34.80倍,新柴股份排 名第146位。 资金流向方面,4月8日,新柴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3663.01万元,近5日总体呈流出状态,5日共流出 3814.95万元。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 柴油发动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领域,获取了"中国内燃机行业排头兵企 业"、"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中国机械500强"、"中国机械500强"等多项荣誉,公司生产的新柴牌内燃 机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是国内非道路柴油机领域重要的生产销售厂商之一。 序号股票简称PE(TTM)PE(静)市净率总市值(元)146新柴股份43.96102.012.86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