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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及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 ...
优宁维(3011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9 12: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第 2 号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优宁维(3011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的相关要求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 ...
优宁维(30116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 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 ...
优宁维(30116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优宁 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 ...
优宁维(30116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全部成员均需具有能够胜 ...
优宁维(301166)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 往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防范和限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 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 ...
优宁维(30116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优宁维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合理配 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有利于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本部的研发项目及重大资产投资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范围及权限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 ...
优宁维(3011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第2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 (七)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
优宁维(30116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 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由公司董事组成,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五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