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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 ...
优宁维(30116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履 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 限与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优宁维(30116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 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 ...
优宁维(30116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 ...
优宁维(3011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 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优宁维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
优宁维(3011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 ...
优宁维(30116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第 2 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交易原则 第四条 除现金管理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且投资期限不得超 过十二个月。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 进行投资理财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不 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应当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 ...
优宁维(3011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第 2 号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的债 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
优宁维(3011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03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 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
优宁维(3011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9 12:03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