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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创智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暨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4-22 14:46
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2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暨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捷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赵捷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李卓屏女士不再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 赵捷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 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捷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
杰创智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4:46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彭和平先生、卢树华先生、赵汉根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彭和平先生、卢树华先生、赵汉根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
杰创智能:中审众环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2 14:46
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56号 官 最 1 起始页码 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fil =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时亏填核管报告 众环专字(2024) 0600056 号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杰创智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目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3年度财务 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核查证据,是杰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 业收入扣 ...
杰创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4:46
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6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 主席汪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将 2023 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及取得的相关成果编入《2023 年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 ...
杰创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2 14:46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杰创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 ...
杰创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4:46
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 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于不 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 ...
杰创智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4:46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600042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 财务报表 |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 | | 资产负债表 | 7 | | 利润表 | 9 | | 现金流量表 | 10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 | |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 114 | 起始页码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600042 号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智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杰创智能公司 2023年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 ...
杰创智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4:46
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 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其具备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财政部等有 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系我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 ...
杰创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4:46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的责任是对董事会建 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的责任是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 运行。 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公司内部控 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 ...
杰创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4: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及《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