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axin Lv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3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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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深 交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 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
华新环保(3012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
华新环保(30126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
华新环保(30126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选任,优化 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 ...
华新环保(301265)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 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新 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 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 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 ...
华新环保(30126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章 程 1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3 | | 第一节 | 董事 | 3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53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57 | | ...
华新环保(3012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 能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聘 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 ...
华新环保(301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 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其中,非独立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含分公司、 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 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 ...
华新环保(301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 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 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 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 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华新环保(3012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 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