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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 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华新环保(3012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行为, 保证总经理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履行职责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 大利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 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 交易;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 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 ...
华新环保(3012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运 作,加强公司对对外投资的监控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被投资公司规范、 有序、健康地发展,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公司的股权投资; (七)其他投资。 上述投资涉及主营业务范围的为主营业务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为非主营 业务投资,包括证券、期货和衍生产品、期权、外汇、房地产、委托经营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 ...
华新环保(3012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 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合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 并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五条 股东( ...
华新环保(30126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
华新环保(301265)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 1 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 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公司 ESG 战略制定并监督公司 ESG 事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
华新环保(30126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
华新环保(3012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实 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和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内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股东价值,同时 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 本。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内部信息进行 保 ...
华新环保(30126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对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 部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 人,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 ...
华新环保(301265)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 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避免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 维护公司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人力行政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经办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件一),经规 定的审批程序后,由人力行政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2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 印鉴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上报政府机关或相关机构的重要公 函和文件,以公司(子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及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公司 (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