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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LEI COMPRESSOR CO.(3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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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5 12: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 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 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
鑫磊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 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并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 1/3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 ...
鑫磊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 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 制度所述"参股公司"系指"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 ...
鑫磊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 ...
鑫磊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运作,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
鑫磊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鑫磊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保证、 抵押或质押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 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业务、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 式包括: (1)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 ...
鑫磊股份(30131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2:5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the first quarter reached ¥165,278,254.70, representing a 41.12% increase compared to ¥117,121,368.11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29.08% to ¥12,637,465.99 from ¥17,819,874.74 year-on-year[5]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fell by 33.33% to ¥0.08 from ¥0.12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for the current period was ¥11,798,734.96, a decrease of 33.8% from ¥17,819,874.74 in the previous period[24] Cash Flow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negative at ¥-116,817,636.55, a decline of 542.12% compared to ¥26,422,069.24 in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cash out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116,817,636.55, contrasting with a net inflow of ¥26,422,069.24 in the prior period[28]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was -158,566,021.75,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outflow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period's outflow of -7,881,323.05[30] - Cash in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totaled 34,200,000.00, while cash outflow was 80,300,700.00, resulting in a net cash flow of -46,100,700.00[30] - The total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decreased to 480,535,389.88 from an initial balance of 802,019,748.18, reflecting a net decrease of 321,484,358.30[30]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decreased by 8.88% to ¥2,072,504,988.32 from ¥2,274,422,026.88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Current assets decreased from 1,597,545,597.10 RMB to 1,256,996,222.31 RMB, a reduction of about 21.37%[20] - The company's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from 1,686,348,000.00 RMB to 1,422,002,000.00 RMB, indicating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15.66%[22]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to ¥1,050,774,390.85 from ¥1,117,937,500.26,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about 6.0%[23]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of 6,979 common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12]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of 117,890,000 shares with 5,500,000 shares released from restrictions during the period[18] - The company has a total of 4,587,845 shares in its repurchase account, accounting for 2.92%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14] Operational Insights - The increase in revenue was primarily driven by an increase in orders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9] - The significant decline in cash flow was mainly due to increased repayments of bank acceptance bills[9] - Total operating costs amounted to ¥155,685,337.78, up 44.0% from ¥108,096,662.12 in the prior period[24]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12,511,096.71, up 33.5% from ¥9,412,098.46 year-over-year[24] Future Considerations - The company plans to implement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starting in 2024, which may affect future financial reporting[31] - The company did not undergo an audit for the first quarter report, which may affect the reli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31]
鑫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家祥)
2024-04-25 12:51
(钱家祥-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钱家祥作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出席 2023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 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 届后离任。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钱家祥,195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8 年 8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担任工程师;2007 ...
鑫磊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5 12:5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
鑫磊股份: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2: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实现情况并参照公 司所处区域及同行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