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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9 11:47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58.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8,0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03,717,534.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362,465.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313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
光大同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08-29 11: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而且至少应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 资格的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委员 ...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08-29 11: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 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 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
光大同创: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3-08-29 11:47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 司 2023 半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53,465,470.8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9,277,799.26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04,770,349.04 元,母公司累计可分 配利润为 15 ...
光大同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08-29 11: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关待遇,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
光大同创: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2023-08-29 11:47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子公司深圳沃普智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普"),本 次注销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注销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沃普智选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增龙 3、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19 日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沃普 85%的股权 造。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
光大同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3-08-29 11:4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光大同创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8.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08,08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362,465.88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 ...
光大同创: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9 11:47
2023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00 | 167.87 | - | - | 172.87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都江堰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3.72 | 152.91 | - | - | 296.63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069.00 | 42,802.60 | - | 6,838.95 | 40,032.65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112.81 | 2,578.31 | - | - | 3,691.12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 惠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182.68 | 73 ...
光大同创: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08-29 11:47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及经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本行业领 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具有丰富的行业内从业经验和工作经历; (五 ...
光大同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08-29 11: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组织编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并提交报告;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运营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 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为 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 具体协调工作,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公司的董事长 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 任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其 1 职责包括: (一)负责并敦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