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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1 14: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 时代大厦 A座 5-8 层、12 层、23 层 F 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你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谁人"注册会计师行业务运营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你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讲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些管平台(hmt//arc.mof.sov.cn)"进行香验 ■ TA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7 | | 二、财务报表 | 8-19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8-9 | | (二) 合并利润表 | 10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1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13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15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6 | ...
光大同创(30138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1 14: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被审计对象,系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 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 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制 ...
光大同创(30138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冯泽辉)
2025-04-21 14: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冯泽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冯泽辉,1962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至 1990 年任深圳市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设计室主任。1990 年至 2008 年历任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 2008 年至 2016 年,担任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至 2021 年,担任泰达长林管道科技(江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
光大同创(30138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1 14: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承办公司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
光大同创(30138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都远)
2025-04-21 14: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唐都远) 唐都远,197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 业律师。2004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09 年 7 月 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 就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市君泽君 (深圳)律师事务所;2022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 ...
光大同创(30138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曾晓亮)
2025-04-21 14: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曾晓亮,1973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香港籍,拥有中国香港永 久居留权。2002 年至 2008 年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纳文金达尔管理学 院助教、讲师;2008 年至 2015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终身副教 授;2015 年至 2019 年任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终身副教授、约克教席教 授;2019 年至 2022 年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教授;2022 年至今任南方科 技大学商学院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讲席学者,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 询专家。2023 年 1 ...
光大同创:2024年报净利润0.2亿 同比下降82.61%
同花顺财报· 2025-04-21 13:56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4年年报 | 2023年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年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922 | 1.1757 | -83.65 | 1.9978 | | 每股净资产(元) | 0 | 21.64 | -100 | 10.04 | | 每股公积金(元) | 11.04 | 15.78 | -30.04 | 3.75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00 | 4.47 | -32.89 | 4.97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12.23 | 10.07 | 21.45 | 9.96 | | 净利润(亿元) | 0.2 | 1.15 | -82.61 | 1.14 | | 净资产收益率(%) | 1.25 | 8.93 | -86 | 21.86 |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1788.05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42.17%, ...
光大同创(301387)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1 13:5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 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现将董 事会 2024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 | | | | 22.《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追究制度>的议案》 | | | | | | | 2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 | | | | | 2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 | | | | | | 案》 | | | | | | | 25.《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 | | | | | | 案》 | | | | | | | 26.《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 | | | | | | 案》 | | | 2024 月 ...
光大同创(301387)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1 13:56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大同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361 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9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58.3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10,808.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7,801.10 万元后,主承销商东方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人民币 103,006.90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 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
光大同创(301387) -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公告
2025-04-21 13:56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 2025 年度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 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 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