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cheng Vacuum(3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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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8-22 10:35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4]518Z006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证券代码:301392 证券简称:汇成真空 公告编号:2024-017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 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100,000,000.00 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实际金额为 8,598,182.70 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 ...
汇成真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4-08-22 10:35
证券代码:301392 证券简称:汇成真空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八条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 人。 | |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或董事 | | | |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 | | |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 | | | 法定代表人。 | | 第十二条 |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为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 中心,以斗者为本,诚信、专业、高 | |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 | 效。 | |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 | | | 条件。 | | 第十六条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 |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汇成真空: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2 10:3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委员会可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委员会的有关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应为两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
汇成真空(3013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2 10:3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 ...
汇成真空: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08-22 10:3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 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未达到 100%)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虽然不足 50%,但拥有其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 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所称的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均指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并依据 ...
汇成真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2 10:3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汇成真空拟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0元。本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05,0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63,272,994.03元(不含增值税)后, ...
汇成真空: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8-22 10:3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交易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 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汇 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在国家政策允许和投资风险能有效控制的前提 下,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 ...
汇成真空: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2 10:3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下设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 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 ...
汇成真空(301392)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2 10:3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08 月】 1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陈宜森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 策,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 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汇成真空: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2 10:3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