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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i Hengxin Life Science and Technology(3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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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301501)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5 11:03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 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 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 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其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 ...
恒鑫生活(3015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
恒鑫生活(3015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 批准任命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行政人 事总监等。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并综合考虑同行业收入水平等因 素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或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不在公司 ...
恒鑫生活(30150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专项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同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性资 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严格限制其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 资金: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
恒鑫生活(3015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1: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
恒鑫生活(3015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1:03
(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或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其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 务。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 的主 要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 ...
恒鑫生活(3015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第四条 公司鼓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 持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 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 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
恒鑫生活(3015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避免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 ...
恒鑫生活(30150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5 11: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风险,提高 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监管规则》《合肥恒鑫 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 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 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公 ...
恒鑫生活(30150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5 11:0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 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