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Huayang Intelligent Equipment(3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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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20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 董事 29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3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42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会议 4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7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9 | | 第一节 ...
华阳智能(301502)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 ...
华阳智能(3015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 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子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 ...
华阳智能(3015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 称"《独立董事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江苏华阳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应当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以就投资者提出 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该公 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
华阳智能(30150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的原则。 ...
华阳智能(30150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为公司提供股 东会网络投票服务的信息公司。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 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 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 1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 ...
华阳智能(30150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二名或二 名以上的董事席位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 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 投票数位候选董事,董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 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七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 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 别投给全部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 ...
华阳智能(3015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第二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 绩效确定。董事、高管人员的年薪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其收入个人所得 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度 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如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管时,年 ...
华阳智能(3015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
华阳智能(3015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1:3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江苏 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