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chem(3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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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媛媛
2023-12-20 08:28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1 — 和条件。 声明人刘媛媛作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 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金凯( 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 □ 否 ...
金凯生科: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2-20 08:28
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3-02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选举王乃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王乃伟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 ...
金凯生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08:28
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3-018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当面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 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 监事刘广生、监事李昌浩、监事王乃伟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候选人刘焕明列席,保荐 代表人逯金才、张林通讯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广生先生主持,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刘焕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金凯生科: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凯生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9 10:24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61 号乙远洋大厦 A 座 27-28 层 邮编:266071 27-28/F, Tower A, COSCO Plaza, 61B Hong Kong Middle Road, Qingdao, Shandong 266071, P.R. China 电话/Tel : +86 532 5572 8677/8678 传真/Fax : +86 532 5572 8667/7666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凯(辽宁)生 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 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 师事务所 ...
金凯生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09 10:2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3-016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9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FUMIN WANG(王富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金凯生科(30150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3 16:00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3-009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4,036,663.93 ...
金凯生科:《公司章程》
2023-10-23 09:50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第四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8 | | --- | --- | ---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59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60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60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61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63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6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金凯生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0-23 09:50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人为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 ...
金凯生科:《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3-10-23 09:50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
金凯生科:《总裁工作细则》
2023-10-23 09:48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司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 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 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班子成员由总裁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