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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
富特科技(3016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 富 特科 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章 程》( 以 下简 称"《 公司 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 ...
富特科技(3016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 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 ...
富特科技(3016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 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
富特科技(30160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4 10: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管理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的真 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及督促整改,以保障公司的健康发 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
富特科技(3016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
富特科技(30160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 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 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董事会秘书 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 ...
富特科技(3016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 ...
富特科技(3016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保障其高 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 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
富特科技(3016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4 10:4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富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