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HCRT Electrical Equipments(3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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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昊创瑞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暂缓披露或豁免披露情形的,可以向深交所提出暂缓披露或豁免披露申请。 第四条 因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违规、失误,或 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造成前述情况根本原 因的相关人员和机构的责任。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证 券事务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或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明确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 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 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审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北京昊创瑞 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 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生 之日。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形式为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 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股东会等。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正、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3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