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1 12:35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from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confirms that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of Jianzhijia Pharmaceutical Chain Group Co., Ltd. complies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ensuring no harm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nd its shareholders [6]. Group 1: Reasons for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 Jianzhijia held its sixth board meeting on June 20, 2024, approving a share repurchase plan using self-owned funds to maintain company value and shareholder rights, with 1,143,260 shares repurchased by the announcement date [2]. - A subsequent board meeting on September 19, 2024, approved another share repurchase plan, resulting in an additional 903,400 shares repurchased [4]. - On October 29, 2024, a third board meeting approved a plan to repurchase 4,338,200 shares, totaling 6,384,860 shares that will not participate in profit distribution [4]. Group 2: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Plan - The company plans to distribute a cash dividend of RMB 11.00 per 10 shares (including tax) based on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minus the repurchased shares, resulting in a total of 162,973,874.80 RMB to be distributed [5]. -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as of the legal opinion date is 154,542,928 shares, with 6,384,860 shares excluded from the distribution, leading to 148,158,068 shares participating in the dividend [5]. Group 3: Calculation Basis for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 The reference price for ex-dividend is calculated as approximately 22.0500 RMB per share, based on the closing price of 23.15 RMB minus the cash dividend [5]. - The virtual distribution calculation shows a minor impact on the ex-dividend reference price, estimated at approximately 0.2059% [5]. Group 4: Conclusion - The legal opinion concludes that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pany Law, Securities Law,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ensuring no detriment to the company or its shareholders [6].
迪普科技中标结果:广东联通、广东数科、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招募项目(2025年第5批次)招募结果公示
Sou Hu Cai Jing· 2025-06-11 12:32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6月10日公布的《广东联通、广东数科、广东产互-医疗行业 合作伙伴招募项目(2025年第5批次)招募结果公示》中显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 如下: 广东联通、广东数科、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招募项目(2025年第 5批次) 招募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X-GDCH-2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广东联通、广东数科、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招募项目(2025年第 5 项目名称:广东联通、广东数科、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招募项目(2025年第 5批 中标人:广州市凡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珠海市万晟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广东力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人:广东瑞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人:厦门福慧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熙牛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中标人:广东优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人:广州永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 ...
争议“置换带”:华夏幸福化债的曙光与阴云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5-06-11 12:3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敏综合报道 2025年5月末,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幸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 10项议案。其中,实施"置换带方案"议案的通过,引发了部分投资者的不满。 华夏幸福于去年10月提出"置换带方案"。按照该方案,华夏幸福以2元的价格,向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下称"廊坊资管")转让下属公司廊坊泰信、廊坊安尚100%股权,置换华夏幸福对廊坊银行 约225.75亿元的债务。 这一方案的实质是以资抵债,对于华夏幸福而言,能大幅减轻债务负担。但有债权人认为,由于是定向 以资抵债,此举存在掏空公司优质资产的嫌疑,对其他债权人不公平。因此,从方案推出开始,就有债 权人表示反对。 今年5月末的股东大会上,华夏幸福以55.3%的同意票通过了该项决议,但反对票数占比也达到了 44.6%,可见双方势均力敌。 近日,有投资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股东大会前,华夏幸福新增多名股东,大笔买入了数亿股 股份。 争议"置换带" 接置换带债务。 这一方案能够大幅削债,并通过以资抵债的方式,实现华夏幸福的轻资产化,助力下一步转型。 但方案同时表示,廊坊银行和廊坊资管将这些资产委托给 ...
智光电气:副董事长拟减持0.3885%公司股份
news flash· 2025-06-11 12:30
智光电气(002169)公告,副董事长芮冬阳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04.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388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芮冬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16.22万股,占总股本的1.5539%。减持原因为个人自身资金需 求。 ...
泰慕士:控股股东拟向广州轻工转让29.99%公司股份 实控人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news flash· 2025-06-11 12:26
泰慕士:控股股东拟向广州轻工转让29.99%公司股份 实控人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智通财经6月11日电,泰慕士(001234.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泰达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和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如皋新泰拟向广州轻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9.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若交易顺利推进并最终实施完 成,广州轻工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交易价格及主要条款 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兴森科技拟3.2亿参购广州兴科 24%股权 进一步加强对其管控力度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6-11 12:24
兴森科技(002436)6月11日晚间公告,同意公司以挂牌底价3.2亿元参与购买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兴科")的24%股权。兴森科技表示,广州兴科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若顺利取得标的股 权,能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其管控力度。 广州兴科主要从事CSP封装业务,由兴森科技在2020年1月联合科学城集团、大基金、兴森众城(兴森科 技的关联方)投资成立。成立之初,广州兴科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兴森科技出资4.1亿元,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为41%,其余三方分别持股25%、24%、10%。 本次计划出让广州兴科24%股权的股东方,正是参与初创广州兴科的大基金。早在2023年9月26日,兴 森科技即曾公告分别收到科学城集团及大基金管理方华芯投资的函告,有意选择由公司现金回购广州兴 科股权的方式实现退出。本次大基金的退出,应系对退出权的最终行使。 在2023年11月,科学城集团已经先于大基金推动退出,彼时兴森科技以挂牌底价约3亿元进场参与购买 广州兴科由科学城集团所持有的25%股权,并在次年2月完成过户,兴森科技将对广州兴科的直接持股 比例提升至当下的66%。 根据业绩承诺,兴森科技目标合资公司2021年、2022 ...
算力产业“强强联合” 海光信息中科曙光回应吸并公允性与发展规划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6-11 12:23
随着海光信息与中科曙光(603019)吸收合并方案出炉,6月11日双方上市公司高管均出席了重大资产 说明会,回应换股方案公允性,并表示双方的战略重组是我国算力产业的"强强联合",打造从芯片、模 组到整机的生态产业体系。 市场表现来看,6月11日,中科曙光股价从上个交易日涨停回落,收盘涨幅2.16%,报收69.56元/股;海 光信息几乎回吐上个交易日涨幅,下跌4.56%,报收135.5元/股。 换股价格公允性 根据交易方案,海光信息向中科曙光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中科曙光股 票。本次合并完成后,海光信息将承继及承接中科曙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 与义务,海光信息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科创板上市流通,中科曙光将终止上 市。同时,海光信息将配套募资,用于收购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补 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和投入项目建设。 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上,海光信息高管回应,本次交易前,中科曙光持有海光信息约6.5 亿股,持股比例为27.9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股份将择机注销。另外,相关募集配套资金工作仍 在推进中,在初步 ...
华北制药: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1 12:23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 32G20250028-01 号 致: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李宏宇律师、 丁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 ...
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1 12:22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2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王勇保证向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明 达")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智明达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 为王勇(以下简称"出让方");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 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 本次询价转让。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收盘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勇、张跃,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张跃持有公 ...
云赛智联: 云赛智联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1 12:22
会议文件 二〇二五年六月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二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三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关于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 的议案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 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四、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事先在秘书处填写《股 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秘书处与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