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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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6881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增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龙岩卓越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受董事会秘书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要求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有相应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 业知识; (三)从 ...
卓越新能(6881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
卓越新能(6881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1 第二章 信息 ...
卓越新能(688196)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 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 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股子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 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 ...
卓越新能(68819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一)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三)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同时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和高管人员 的薪酬与考核等事项,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行使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 (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 评; (三)负责对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实行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 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经营状况、业绩目标、 ...
卓越新能(68819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战略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 作职责,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均为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 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 ...
卓越新能(6881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提名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技术总监和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
卓越新能(6881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龙岩卓越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当债务人在债权到期后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和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 司发生对外担保,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按照 ...
卓越新能(688196) -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在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非职工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每一有表决权的 股份享有与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候选人之间 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 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三条 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提名(独立董事除外);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 ...
卓越新能(6881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搭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沟通的桥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