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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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刚刚发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2-28 15:36
本期编辑 江佩佩 刘强东宣布,明起实施!骑手高呼"干到退休" 利好!刚刚,证监会发布 一夜之间,大跳水!订单猛增,有店铺月入10万元 SFC 21君荐读 今晚(2月2 8日),证监会发布了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内容显示,2 0 2 4年6月2 0日,证监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东方 集团披露的2 0 2 0年至2 0 2 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证监会同时强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 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 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2月2 5日晚,东方集团曾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内容显示,东方集团存 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告显示,东方集团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 法 ...
600811,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最新通报→
证券时报· 2025-02-28 13:20
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东方 集团(600811) 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证监会表示,初步查明, 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 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去年6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随后东方集团多次发 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其中指出,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 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 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据统计,2024年证监会查处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 首,证监会多次重申,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 击惩治。 责编:叶舒筠 校对:杨立林 ...
又一A股暴雷,公司财务造假,实控人拒绝、阻碍执法
梧桐树下V· 2025-02-17 12:39
文/梧桐兄弟 近期,上市公司紫天科技(300280), 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董事长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实 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均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告,紫天科技及宋庆等4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4年4月1日,我局对紫天科技启动现场检查。 因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经沟通,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至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 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麦粒")办公地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闽检查字2024061号)和《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证监 指报字0262024101号), 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我局报送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 文件资料。姚小欣系公司原董事长兼宁波麦粒董事,并实际负责紫天科技日常管理,其签收了前述执法文书。 因紫天科技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工 作,我局又先后向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闽检查字2024279号)《指定方式报送文件 ...
DeepSeek | 如何识别IPO财务造假?
梧桐树下V· 2025-02-16 06:26
一、财务造假的常见手段 IPO财务造假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虚构交易或会计操纵使企业满足上市条件或提高估值。主要手段包括: 1、虚构收入 通过空壳公司、关联方或真实客户伪造交易合同、出库单、发票等,虚增收入。例如,绿大地通过员工亲属注册空壳公司伪造销售记录。 文/梧桐小新 IPO财务造假一直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了深入了解IPO财务造假,我们向DeepSeek提出了两个关键问题: 如何识别IPO财务造假?从现金流净额的特征,能 反映出财务造假吗? 本文对DeepSeek的回答进行整理,从财务造假常见手段、识别方法、现金流异常等多个维度,系统性地揭示IPO财务造假的核心特征与识别 方法。 识别IPO财务造假需要结合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企业财务数据的合理性、现金流匹配度、交易真实性以及行业特征等。以下是基于公开案 例及监管经验的系统性总结: 利用阴阳合同虚增金额,如公开合同金额1亿元,实际仅5000万元交易,虚增收入5000万元。 海外客户造假,伪造合同或虚增价格,利用跨境核查难度掩盖虚假交易。 2、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 在未完成履约义务时提前确认收入(如房地产企业滥用完工百分比法)。 通过隐瞒退货 ...
2025年IPO实务手册
梧桐树下V· 2025-02-11 10:24
1、100家!2024年IPO中介机构排名(A股) 2、2024年A股100家IPO上市公司省份排名,粤浙苏位列前3 3、中国A股IPO中介机构排名(2020-2024) 4、最新!2024年A股IPO中介机构收费排行榜 5、2024年A股IPO终止情况(否决、过会后终止、终止注册) 6、沪深主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1.93亿,最低8508万元 7、创业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1.2亿 ,最低5111万 8、科创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1.74亿,最低3105万 9、北交所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4748万 10、北交所三周年!IPO中介机构排名(2021-2024) 11、北交所三周年!上市公司数量省份排名,江苏第一! 12、科创板5周年!中介机构排名(保荐/律所/审计) 13、科创板5周年!上市公司数量省份排名,江苏第一! 文/梧桐数据中心整理 第一部分 市场数据 第二部分 政策、动态 1、国务院:地方政府不得以IPO成功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奖励 2、《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与修订稿条款对照表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
又一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被重罚!
梧桐树下V· 2025-01-14 13:42
文/梧桐小新 1月13日,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高德信,832645)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高德信存在以下两项违法违规事项: 1、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高德信通过 虚构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等服务业务及伪造用户数据等虚增营业收入, 2018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007.36万元、12,386.59万元、13,766.04万元、12,950.53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1%、59.77%、75.26%、 63.27%。 2、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违法行为:2021年11月9日,高德信公开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最近三年 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申报稿)等文件,所涉报告期为2018年至2021年6月。2021年11月24日和12月10日,高德信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将发行申请变更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两轮审核问询,高德信进行回复,并更新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 2022年4月 ...
天健被罚924万!又一财务造假案
梧桐树下V· 2025-01-04 07:31
文/梧桐兄弟 1月3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系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 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为思创医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审计验证等服务,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闻然)、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洗凡)和深圳市雨淋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雨淋) 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思创医 惠《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天天健所摊上的事还不止这些。 12月31日晚,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易事特,30037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 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5年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4亿 元,虚增利润总额 ...
财务造假刑罚典型案例!“量身定制”审计报告,核查验证“走过场”,甚至指导伪造审计证据等
梧桐树下V· 2025-01-03 12:25
文/梧桐小新 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3件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会计、审计、保荐、法律、资产评估等各类中介组织依法依 规、履职尽责,彰显依法从严全链条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司法态度。 此次发布的3件典型案例分别是: 苏某升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朱某军、刘某军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吴某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该批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主要类型,归纳了中介组织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较为常见的违反执业准则的具体表现,并提炼了明知公司企 业造假和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规则,供办案参考借鉴。同时, 案例涵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多种犯罪手段 ,包括按照企业预先设定的数据 "量身定制"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核查验证"走过场"、不履行必需的审计核查程序,主动配合、协助企业修改财务数据,甚至指导伪造审计证据等 ,通过以案 释法警示引导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谨守 " 不作假账" 的底线。 2021年12月,苏某升、张某璃、杨某蔚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张某璃、杨某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苏某升在二审阶段如实供述犯罪 ...
连续5年财务造假合计被罚3150万!天健均为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梧桐树下V· 2025-01-02 12:05
文/梧桐小新 12月31日晚,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易事特,30037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 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5年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4亿 元,虚增利润总额0.34亿元。证监会决定对易事特处以800万元罚款,对13名相关责任人处以50万元-1000万元不等合计2350万元的罚款,并对公司原实控人采取10 年市场禁入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易事特的年报审计机构,在2017年-2021年这5年间,均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这5年的审计费 用合计为550万元。 一、连续5年虚增营收超40亿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 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061,666.5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虚增营业成本729 ...
又一起财务造假面临刑事追责!
梧桐树下V· 2024-12-31 07:58
文/梧桐兄弟 12月27日,金通灵披露收到收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的公告, 检察机关 对 公司及季伟、袁学礼等6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 发行股票案一案已经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材料。 其实,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面临刑事追责风险愈加清晰。 不久前,退市公司康得新(400102)公告收到《刑事判决书》,康得新公司、被告人钟玉、徐曙、王瑜、张丽雄及其他非公司相关人员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 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挪用资金罪一案,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相关责任人被判决获刑有期徒刑。 延展阅读: 震撼!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财务总监被判13年!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2 月27 日收到检察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 书》),现将《告知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2024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2017 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 2017年至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