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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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最新解读来了
券商中国· 2025-09-02 23:15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 知》),四项免税举措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缴税款,符合条件的可予以退回。 受访专家认为,多项免税直接提升了承接主体的净收益空间。未来,社保基金有望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压舱 石",推动市场从"短期博弈"向"长期价值"转型。 4项免税举措提升承接主体净收益空间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通知》明确四项免税举措: 一是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 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是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是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 返。 《通知》所提承接主体,按照 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下称《实施方案》)包括 :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