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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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n Min Ri Bao· 2025-07-31 21:55
7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从即 日起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 见。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征求意见稿聚焦超龄劳动者实际需求,明确基本权益保障内容,加强对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保障,畅通争议处理渠道,明确超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 争议调解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社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事关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人社部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 2025-07-31 12: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月31日消息,为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共同研 究起草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超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 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本规定。 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部门职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医疗保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部门和组织应当按照 职责,优化政策措施,强化工作协同,共同做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第四条【就业岗位和服务】 鼓励用人单位根据超 ...
事关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人社部公开征求意见
财联社· 2025-07-31 10:5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月31日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稿)》,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内容,提出加强对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保障,畅通争议处理渠道,超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 动争议调解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社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 提出意见。 人社部就《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 总局、国家医保局共同研究起草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 http://www.mohrss.gov.cn ),进入首页左侧 的"政策法规",在"意见征集"栏目里提出意见。 2.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 10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