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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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5 16:47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海沿浦精工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 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占用资金;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