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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在 50%以上,具体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 的组织、战略、投资、生产、经营、财务、人事、信息披露等重要的经营运作活 动进行规范,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 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 ...
安达智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管理机构与流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董事辞任应 ...
安达智能: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 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
安达智能: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公司利润分 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 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订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安达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公司分配当年 ...
安达智能: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 络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 ...
安达智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 ...
安达智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安达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 ...
安达智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董事会办公 室(证券事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配合提供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所需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承 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则由公司补选的独立董事自 动接 ...
安达智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并以自有资产或信 用为作为债务人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向其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 ...
安达智能: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7:24
Core Viewpoint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foreign exchange hedging management system of Guangdong Anda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aimed at regulating foreign exchange hedging activities, enhancing management, and mitigating foreign currency exchange risks [2][3]. Summary by Sections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system is established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company's assets and is based on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Company Law and Securitie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 - Foreign exchange hedging activities include various financial instruments such as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foreign exchange swaps, and options, aimed at mitigating exchange rate or interest rate risks [2][3]. Operational Principles - The company must conduct hedging activities based on legitimate, prudent, safe, and effective principles, focusing on normal business operations and avoiding speculative transactions [4]. - Transactions are only permitted with qualifi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pprov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and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4][5]. Approval and Authorization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re responsible for approving foreign exchange hedging activities, with specific thresholds for reporting to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based on transaction values [6][7]. - The Chairman of the Board or the authorized CF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edging activities [6][7]. Management and Internal Processes - The finance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managing hedging activities, while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supervises compliance [8]. - A clear internal process is established for monitoring currency exchange trends and executing hedging transactions [8][9].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Record Keeping - The company must disclose hedging activities according to regulations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and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9][10]. - Documentation related to hedging activities must be maintained for ten years [9][10]. Miscellaneous - The system will be revised in accordance with future laws and regulations, ensuring compliance and adaptability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