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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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实施出口管制!
DT新材料· 2025-10-09 16:05
【DT新材料】 获悉,10月9日, 商务部、海关总署 连发多条公告,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 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 超硬材料、 锂电 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 相 关物项 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 号列:85076000)。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3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参 考税则号列:28429040)。 (二)3B901.a.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4. 热压机; 5. 化成分容系统; 6. 分容柜。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b. 镍钴铝氢 ...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Shang Wu Bu Wang Zhan· 2025-10-09 10:42
【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发文日期】2025年10月0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 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 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3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参考税则号列:284290 ...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09 09:36
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 管制的决定。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 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c. 内串炉;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 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 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 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 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 新。 来源丨央视新闻 编辑丨金珊 SFC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 ...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锂电池、正极材料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智通财经网· 2025-10-09 09:17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 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 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锂电池相关物项、正极材料相关物项及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 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 予以更新。 原文如下: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 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 列:8507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