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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蓝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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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映鹏城五年蝶变谱新篇
度 **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 2020年,在实现全域创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的基础上,深圳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 号,成为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副省级城市。这并非 终点,而是一个更高标准的起点,深圳持续强化示范 引领,推动大鹏新区、龙岗区获评"两山"实践创新 基地。 五年来,这座以"速度"闻名于世的城市,将"美 丽"作为新追求,锚定"可持续发展先锋"目标,以先 行示范区的担当,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绿水青 山的"颜值"与金山银山的"价值"相得益彰,探索出 一条超大型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路径。 制度护航:构建生态文明"四梁八 柱",改革锐气贯穿始终 深圳的生态文明建设,首先源于顶层的制度设 计与不懈的改革创新。五年来,一套覆盖全域、贯穿 全程、严丝合缝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成为 其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 法治是根本保障。深圳率先出台全国首部生态 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 --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 保护条例》,并围绕大气、水、噪声、固废、土壤等领域 制定了百余项地方法规标准,构建了国内领先的生 态环境法规体系。其中,全国首部成品油监督管理 条例、首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性法规等,皆走在 全国前列。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