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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量换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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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通量换热器撕开进口垄断,打入世界500强,锡装股份:平均分红率68%,盈利创新高
市值风云· 2025-05-22 10:01
国际化,大客户。 | 作者 | | 塔山 | | --- | --- | --- | | 编辑 | | 小白 | 主打换热压力容器,高端产品替代进口 早在2005年,公司就与华东理工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并成功研制了首台烧结型高通量换热管。 华东理工大学是我国化学、材料科学和化工机械等领域的重点科研院校,其下属化工机械学院相关研 究团队在高效传热节能领域及装备制备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来源:2024年报) (来源:公司公告) 锡装股份(001332.SZ,下称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华东化工学院无锡红旗联合化工机械厂, 是无锡县红旗低压设备厂和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联合组建的村办集体企业。 后续经过几轮改制,2014年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完成上市。 (来源: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为曹洪海,截至2024年末,曹洪海持股比例为57.99%。公司第二大股东邵雪 枫、第三大股东惠兵均为曹洪海的姐夫,但三人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从事金属压力容器相关业务,已在业内深耕30余年,产品包括换热压力容器、反 应压力容器等非标压力容器,主要应用于炼油及石油化工、 ...
广厦环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27 07:50
证券简称: 广厦环能 证券代码: 873703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6 号兴创大厦 702 室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 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
广厦环能: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8-11 11:12
证券简称: 广厦环能 证券代码: 873703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6 号兴创大厦 702 室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 ...
广厦环能: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5-24 08:01
证券简称: 广厦环能 证券代码: 873703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6 号兴创大厦 702 室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