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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2024-06-03 11:49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2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 处分的决定([2024]8 号) |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 --- | --- | --- | |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 上市公司 | | 陈军 | 董监高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王昀 | 董监高 |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 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 决定书的公告 上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
微创光电: 关于给予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4-06-03 08:07
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8 号 关于给予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 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41 号 7 栋 1 单元 301。 陈军,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昀,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日 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昀作为 上市公司财务事项及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 责,对微创光电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 第 1.5 条、第 5.1.1 条、第 5.1.2 条的规定。 在纪律处分过程中,微创光电向本所提交了书面申辩。 微创光电主要申辩理由为:一是公司因被诈骗造成违规, 不存在主动违规情形,违规行为主观上为过失行为;二是公司 在违规行为被发现前,积极主动向北交所、证监局进行了汇报, 且督促相关责任人出具承诺弥补公司损失,减轻对公司的影响 和风险;三是违规行为为偶发行为,公司更正披露后对二级市 场影响较小。 根据违规事实和情节,结合当事人的申辩情况,本所认为: - 2 - 第一,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
微创光电(430198) -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2024-06-02 16:00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2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决定书的公告 |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 --- | --- | --- | |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 上市公司 | | 陈军 | 董监高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王昀 | 董监高 |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 处分的决定([2024]8 号)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 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前期 ...
微创光电(430198) - 公司章程
2024-05-23 16:00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1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党组织建设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 ...
微创光电(430198) -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3 16:00
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北京盈科(武汉) 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421 号帝斯曼国际中心 28-30F 电话:027-51817778 传真: 027-51817779 北京盈科(武汉) 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武盈意见第【WH3329】号 致: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微创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建建律师、谭茜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 ...
微创光电(430198)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3 16:00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9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1,632,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205,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
微创光电: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23 11:54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8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光电)董事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 通合伙): 我部在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非标意见 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1)公司与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对"双碳绿色能源中心 项目"的合同及实际履约情况存在争议,涉及合同总金额 12,299.66 万元。会计 师无法就公司上述业务的真实性以及对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 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公司支付供应商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联动力")货款余额 3,612.51 万元。会计师未取得回函 且无法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无法就上述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已计 ...
【2024年】第024号 关于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23 11:31
关于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4】第 024 号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光电)董事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的普通合伙): 我部在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非标意见 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1)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 对"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的合同及实际履约情况存在争议,涉及 合同总金额 12,299.66 万元。会计师无法就公司上述业务的真实性以 及对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2)公司支付供应商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视联动力")货款余额 3,612.51 万元。会计师未取得回函且 无法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无法就上述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进行 调整。(3)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 5,766.33 万元,均系 2023 年度形成, 会计师检查了相关的采购合同、原始入账凭证以及对存货实施函证, 因无法实施监盘程序,对其存在性、权利和义务未能 ...
微创光电(430198) -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22 16:00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8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收到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 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 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 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关于非标意见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光电)董事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 通合伙): 我部在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1)公司与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对"双碳绿色能源中心 项目"的合同及实际履约情况存在争议,涉及合同总金额 12,299.66 万元。会计 师无法就公司上述业务的真实性以及对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 ...
微创光电(430198)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7 11:21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7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业绩说明会 □媒体采访 □现场参观 □新闻发布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活动 □其他 二、 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