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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星龙:2024年报净利润0.41亿 同比下降10.87%
Tong Hua Shun Cai Bao· 2025-04-25 12:04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2024 is 0.6428 yuan, a decrease of 9.59% compared to 0.7110 yuan in 2023 [1] - The operating revenue for 2024 is 5.92 b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growth of 10.04% from 5.38 billion yuan in 2023 [1] - The net profit for 2024 is 0.41 billion yuan, down by 10.87% from 0.46 billion yuan in 2023 [1] - The return on equity for 2024 is 10.30%, a decline of 12.34% from 11.75% in 2023 [1] Shareholder Structure - The top ten unrestricted shareholders hold a total of 200.11 million shares, accounting for 8.12% of the circulating shares, with a decrease of 435.22 million share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period [1] - New entrants among the top shareholders include Tang Qingyu with 39.00 million shares (1.58%) and Yang Yanling with 34.28 million shares (1.39%) [2] - Notable exits from the top shareholders include Zhang Jun with 162.00 million shares (6.58%) and Huaxia North Exchange Innovation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Selected Fund with 138.26 million shares (5.61%) [2] Dividend Distribution - The company plans to distribute a dividend of 4.69 yuan per share (including tax) [3]
柏星龙(83307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4 16:00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 A 座 11 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赵国祥、甘权、刘昱熙因工作原因以通 ...
柏星龙(83307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4 16:00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 A 座 11 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杜全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杜全立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 ...
柏星龙(833075)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4 16:00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 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88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2022 年 12 月 7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8 号)批准,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股数 12,963,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152,963,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31,819,903.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
柏星龙(83307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柏星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4 16:0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星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柏星龙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 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88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 年 12 月 7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
柏星龙(833075)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4 16:00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9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165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14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19,743.00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4,130.00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8,744.00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3家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1,942.00万元 2023 年 ...
柏星龙(833075)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4 16:00
深 圳 市 柏 星 龙 创 意 包 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天 职 业 字 [2025]17028-3 号 录 目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l 您可使用手机"柜一家"或进入"我那会计师行业绩一些管理合(http://accof.gov.cn)"是否是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5]17028-3 号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 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星龙")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以下无正文) l [此页无正文]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柏星龙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 ...
柏星龙(833075)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5-04-24 16:00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80,120,918.1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0,304,528.7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4,815,000 股,根据扣除回 购专户 921,499 股后的 63,893,501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4.69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9 ...
柏星龙(833075) -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24 16:00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 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 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方式 1、 预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形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
柏星龙(83307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4 16:00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解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不涉及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