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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2023年1-9月审阅报告
2023-10-30 14:0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9 月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阅报告 | 1-3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89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 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426 号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 鸽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年1-9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 ...
灵鸽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4:02
公告编号:2023-05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妮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 1-9 月财务报表,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公告编号:2023-057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
灵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4:02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 1-9 月财务报表,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公告编号:2023-056 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2023-10-30 14:02
公告编号: 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 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 该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1-9 月份的财务和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斌、何亚东、郑垲 2023年10月30日 ...
灵鸽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灵鸽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10-30 10:4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第一题:问题 1 3 | | --- | | 一、核查程序 3 | | 二、核查意见 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01F20216385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核查和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法律意见书》《律师 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一并使用,《法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的内容继续有效,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 ...
灵鸽科技:灵鸽科技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2023-10-30 10:49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80号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十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函")已收悉。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灵鸽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对《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 了落实,现对《落实意见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落实意见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无锡灵鸽机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的 ...
灵鸽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灵鸽科技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2023-10-30 10:4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A641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作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灵鸽科技"、"公司"或"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挂 牌申请的审计机构,我们对《落实意见函》所提及的发行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落实意见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无锡灵鸽机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含义相同。 |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 | | 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问题加粗,回复不加粗) | |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 楷体(不加粗) | 特别说明:本落实意见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 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 ...
灵鸽科技: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9-18 14:03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2120017)。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查阅网址: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1-17/1673952490_541680.pdf 2023 年 2 月 14 日,因相关资料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为了保证回复质量,公司 向北京证券交易所 ...
灵鸽科技: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2023-09-15 11:56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 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2023 年第 54 次审议会议对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进 行了审议。根据审议会议结果,上市委对部分问题提出了进 一步落实意见。请发行人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回复通过审核 系统一并提交。 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1)说明安装服务 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关资质。(2)列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安 装服务费具体内容、金额、期限、用工情况等,并进一步说 明安装服务费占比较低的合理性。 除上述问题外,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 行人律师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 1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
灵鸽科技:发行保荐书(上会稿)
2023-09-08 11: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三年九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无锡 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灵鸽科技")的委 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 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