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zhou Junchuang Auto Technologies (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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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833533)交易公开信息
2024-11-04 10:56
| | 公告日期 无 | 2024-11-04 | 异常期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骏创科技(833533) 连续竞价 | | 成交数量 (股) | 12570787.0 | 成交金额(万 元) | 28403.92 | | | 涉及事项 当日收盘价涨幅达到20%的前5只股票 | | | | | | | 买/卖 |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 | |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买1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 | | 6097535.75 | 2531206.39 | | 买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证券营业部 | | | | 5847607.36 | 144047.28 | | 买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 | 5353975.43 | 232216.3 | | 买4 | 机构专用 | | | | 5204730.31 | 5943089.23 | | 买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一号证券营业部 | | | | 39 ...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公开信息(2024-11-04)
2024-11-04 10:49
| 日期 | 代码 | 简称 | 成交数量(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披露原因 | | --- | --- | --- | --- | --- | --- | | 2024-11- | 831396 | 许昌智能 | 100741193.0 | 132946.29 | 异常期间涨跌幅偏离值累计 | | 04 | | | | | 达到54.84% | | 2024-11- | 873223 | 荣亿精密 | 82322960.0 | 127142.34 | 异常期间涨跌幅偏离值累计 | | 04 | | | | | 达到49.33% | | 2024-11- | | | | | 异常期间涨跌幅偏离值累计 | | 04 | 832000 | 安徽凤凰 | 32331528.0 | 80084.45 | 达到47.56% | | 2024-11- | | | | | | | 04 | 873593 | 鼎智科技 | 10189795.0 | 30771.68 | 当日收盘价涨幅达到30.00% | | 2024-11- | 871478 | 巨能股份 | 9089551 | 19257.18 | 当日收盘价涨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更新版)
2024-11-01 10:43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 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十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苏州 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更新版)
2024-11-01 10:43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十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 ...
骏创科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骏创科技第二轮问询的回复(更新版)
2024-11-01 10:43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3300169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 9 - 9 所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报告编码: 鄂24P907W 目录 | 问题 1.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 | --- | | 问题 3.其他问题 . | 别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级回询函的回 众环专字(2024)3300169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苏州骏 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创科技公司"或"公司"或"发行人")2022 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众环 审字(2023)3300134 号、众环审字(2024)330001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 年 3 月 27 日,贵所出具了《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
骏创科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更新版)
2024-11-01 10:43
| 1 | | --- | UVWX YZ <[\]^_,.H`ab cde`f7Ng hV,.ijkl8m`nopqH3r5N3rsituv#3rwxuv#yzH` {|}#~,.H#nopq3r,.uv YZ^_),.H`ab; & YZN3rN cd(xNnopq#3s# #3r7 cd <=>?t8YZx1cd tH cdfi YZ ¡acd¢£ m`¤¥¦§YZU VW ?^_tu©H; YZ <<233r mªijHN`ab «¬2m®H3r5,¯ijuv °±²³´µO?¶· ¸=>?NI>J^_,.H`ab; YZ¸#=>?#I>JHijuv m `¹~YZ,.Hf@Ab;T º»ª# ¼+½¾¿UÀZ£Á ÃYZÄUVW N¸<# 23ÅÆbÇHÈÉÊËÌÍ#ÊË7ÎNÊËmÏ sj³23wx#ÐÑÒÓ ÔÕ#ÒÖ#Uר#ÙÚ ÛÜ#×ÒÝ#ÞØ#1ßÙÚàáºâ ã#2Oäaåã#ÙÚæçèé45êUVWë23rHb;T ì#YZ <[\]^_,.H`ab | 问题 3.业绩大幅增长的真实性 | | --- | !"#$%&'$()&*+,-./0 123456789 !"#$./238 ...
骏创科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4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11-01 10:08
| 1 | | --- | | 问题 3.业绩大幅增长的真实性 | | --- | !"#$%&'$()&*+,-./0 123456789 !"#$./2389&'$89&'$:;<& = > ?@ABCDEFGHI > J KL > J MKNOP L CQRSTUAVW > J MKFXNOPYZI,-./0123456789[\]^:;4 _`abcCdefgh !"#$efg&F() ]./2389 = > ?@ABi;Cj*+klF]efgmn%opCqZers;PdtuvFw xdtyz{|}! ~6{|F%op"#'CY,-./0123456789[\ ]^:;4_`abchCqW %opGqF ¡W %op >@l¢£W - !"#$%&'! "#'%&!" &&&()*+(,- &'$!" ,. % / 012345 67,. $ /8&&( 9%:* &&&( 9%:,- $%$$!" ,. '/; & <=>?@A,. &&'/#&$ /#&'&/ BCD+E FGHI>J &$%'!"#%'''!"#' !" &&&()*+(, - &'$ !" ,. %%/ &&( 9%:* && ...
骏创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11-01 10:08
股票代码:833533 股票简称:骏创科技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Junchuang Auto Technologies Co.,Ltd.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草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 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特别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4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11-01 10:08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十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苏州 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 ...
骏创科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11-01 10:08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报材料。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DF20231031002),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 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申报稿。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