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MEIZHIGAO TECHNOLOGY CO.(83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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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8:18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期内工作成果 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拟定《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唐宏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
美之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及原则 第三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 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项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美之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之高")聘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立信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 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 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
美之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一、核查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独立性方面,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 何形式经济利益,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审计小组 与公司决策 ...
美之高: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胡昌生已离任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 ...
美之高: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林运发
2024-04-26 08:18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3 次,股东大会 2 次,未对公司 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应出席董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应列席股东 | 实际列席股东 | | | 事会次数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大会的次数 | 大会的次数 | | 林运发 | 3 | 3 | 0 | 0 | 2 | 2 |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08 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 学的判断,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美之高: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王承志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应出席董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应列席股东 | 实际列席股东 | | | 事会次数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大会的次数 | 大会的次数 | | 王承志 | 4 | 4 | 0 | 0 | 4 | 4 |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 学的判断,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表 意见 情况 | | --- | --- | --- | --- | | 2023.2.28 | 第三届董事会 |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 第十一次会议 | | | | | | 1、关 ...
美之高: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陈燕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 ...
美之高: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 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 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 的融资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得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任何公司、个人融资行为提供担 保。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以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为限,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 理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3 ...
美之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 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