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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普食品(83642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3-03-26 16:0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 [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对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润普食品")2022年度公司治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核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为成立于2004年11月的民营企业。潘如龙为公司控股股东,潘如龙、 潘东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潘如龙直接持有公司 19,18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28.13%;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如龙直接持有公司 19,180,000 股股份,并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连云港汇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间接持有公司 2,708,500 股股份,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
润普食品(836422) -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3-03-26 16:00
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 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 9: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6 日 15:00—2023 年 4 月 1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 ...
润普食品:招股说明书
2023-02-14 14:02
证券简称: 润普食品 证券代码: 836422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保荐机构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 ...
润普食品: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2-09 09:48
证券简称: 润普食品 证券代码: 836422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