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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瑜)
2025-04-27 16:0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张明瑜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张明瑜,男,197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职中南 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7年9月毕业于中南大学,获材料 学博士学位。随后分别于中南大学、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历任讲师、副研究员、 研究员等职。在炭石墨材料研究领域已经有20多年的研究经历,参研或主研国家 重大科技工程项目、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 ...
宁新新材(83971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及网络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 审计,现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 ...
宁新新材(839719)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永鸿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 审计,现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上市做好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5,333.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宁新新材(839719)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7 16: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录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 1-2 | |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7号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 新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2025]0011009621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 后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 明细表已由 ...
宁新新材(839719) - 内部控制评价自我报告
2025-04-27 16:00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结合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宁新新材)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孟凡景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孟凡景,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 拥有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有董事会秘书、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 曾任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经理,七匹狼投资控 ...
宁新新材(839719)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4-27 16: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001100962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9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27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5-04-27 16:00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 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四、审议程序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 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就 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 津贴 ...
宁新新材(839719)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