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xi Ningxin New Material (839719)
Search documents
宁新新材(839719)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16:0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4、经营范围:石墨制品、电极、碳化硅、增碳剂、金刚石材料、炉料(不 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新材"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宁新新材 2025 年度预计对外 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2025 年度公司拟与其全资子公司江西宁 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易邦")、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或全 资子公司宁和达、宁易邦及宁昱鸿之间申请信贷业务时互相担保,担保额度 ...
宁新新材(839719)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7 16: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6 号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宁新新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在 2025 年度拟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 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 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此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瑜)
2025-04-27 16:0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张明瑜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张明瑜,男,197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职中南 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7年9月毕业于中南大学,获材料 学博士学位。随后分别于中南大学、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历任讲师、副研究员、 研究员等职。在炭石墨材料研究领域已经有20多年的研究经历,参研或主研国家 重大科技工程项目、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 ...
宁新新材(839719)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永鸿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 审计,现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
宁新新材(83971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及网络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 审计,现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上市做好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5,333.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宁新新材(839719)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7 16: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录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 1-2 | |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7号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 新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2025]0011009621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 后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 明细表已由 ...
宁新新材(839719) - 内部控制评价自我报告
2025-04-27 16:00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结合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宁新新材)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孟凡景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孟凡景,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 拥有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有董事会秘书、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 曾任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经理,七匹狼投资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