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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提供担保公告
2023-09-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5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因经营周 转需要,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申请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 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由公司、宁和达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鞠国军及 其配偶、宁和达股东王忠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宁和达为公 司提供反担保,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向九江银行奉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子公 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出席董事 8 名,以 8 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该 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拟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3-09-27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6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 浙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由于属于公司单方面收益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暂定 期限为壹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及其配偶孔晓丹、邓达琴及其配偶赵岩松、 李江标为其中5,000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 公司 ...
宁新新材(83971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7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2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向九江银行奉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及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因经营周 转需要,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 ...
宁新新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6 08:24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2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7,090,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0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 ...
宁新新材: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6 08:2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邮编:100026 9thFloor,TaikangFinancialTower,No.38NorthRoadEastThirdRing,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6,China 电话:010-65890699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九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 相关材料。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5 16:0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邮编:100026 9thFloor,TaikangFinancialTower,No.38NorthRoadEastThirdRing,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6,China 电话:010-65890699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九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3]第 0818 号 致: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路律师和王一鸣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5 16:00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2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7,090,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0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5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2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7,090,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0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5 16:0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邮编:100026 9thFloor,TaikangFinancialTower,No.38NorthRoadEastThirdRing,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6,China 电话:010-65890699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九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3]第 0818 号 致: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路律师和王一鸣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
2023-08-29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新新材")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接待了 16 家机构的调研,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调研情况 调研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调研形式:网络调研 调研机构:开源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老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晖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尚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中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云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临信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华信证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和基投资基金管理(苏州)有限 公司、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宏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如特种石墨、石墨坯,特种石墨制品有一些变化,主要受成本上升 所致。2023 上半年销售的产品,由于生产周期比较长,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