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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 易所的上市规则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 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 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 (五)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 ...
金力永磁(3007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金力永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 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 ...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 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业绩考 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 秘书以及经董事会 ...
金力永磁(3007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金力永磁(30074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公司 (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及《公司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证 券及期货条例》、《内幕消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
金力永磁(300748)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 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以 下简称"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 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 响 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 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 ...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
金力永磁(300748)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 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 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 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 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 ...
金力永磁(30074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