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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6001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迅速并及时地报告、归集和管理,保证内部信息 畅通,提高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风险防范控制力,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黑龙江国中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在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 资产、业务和业绩结果,以及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股票(或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波动具 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制度第三章 ...
国中水务(6001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提高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办法。 1.4 实行责任追究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 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1.5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本办 法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 影响的; 本办法所指"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 ...
国中水务(6001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和主要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 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 ...
国中水务(6001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黑龙 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须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 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
国中水务(600187)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1 目 录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
国中水务(6001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行为,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黑龙 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 ...
国中水务(6001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内幕交易 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具体 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 秘书具体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报送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负责部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 ...
国中水务(60018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第六条 如因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证券交易所对部分独立董事发出定期 报告工作函件,相关独立董事要高度关注并相应发表独立意见。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 公司管理层须安排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考察。汇报和考察事项应有书面 ...
国中水务(6001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规范年 度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对公司年报的监督作用,确保年报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国中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 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督促公司做好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业绩预告前,应勤勉尽责,主动关注、积极核实报告期公 司业绩情况,认真、审慎地审核业绩预告公告内容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业绩 预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在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发布前,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影响公告准确性的,公 司财务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要充分关注上述信息,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 报,尽快确定相关事项,并和董事会秘书充分沟通信息披露事宜。 ...
国中水务(6001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1: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及其参与者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规定需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