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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使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制 度化、科学化,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及党 委会纪要有关事项,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第四条 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会 议纪要转发和约定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对提供会 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会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存档或销毁。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九)研究决定公司投资项目的预可行性事项; 1 (一)审定年度和半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经营目标; (二)审定年度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 (三)审定利润分配草案和弥补亏损草案; (四)审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审定公司贷款事项; (七)研究决定公司重大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股东权利 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公司 文化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 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 的其他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和子公司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股权、 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在境内外实施投资的行为。主要包括: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含 BT、BOT、PPP 等模式开发的 项目)等; (二)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公司、合资设立企业、对企业增资、股权 置换,收购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等; (三)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投资活动,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列入"三重一大"范围的投资项目。 第五条 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投资必须符合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明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 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提供资 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按本制度执行: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 (三)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报送事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 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 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在书面承诺上签署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业务部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归口管理部门,配合董事会 秘书具体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汇总、申报等工作。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企业风险是指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按 照风险的来源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一条 为及时识别、评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活动及运作过程中的重大风险,提高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公司风险 管理的策略;对公司经营方面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 议。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风险管理委员会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 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 (以下简称"ESG")等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员会会议。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