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T(6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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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 (一)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三)报告期内发生业绩预告修正; (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六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 1 责任有关的资料,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层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累积投票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 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 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 积投票制。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适用于选 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舆情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必要时可成立 舆情管理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 成员根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负责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 1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完整, 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资金往来的有效监管,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的情况 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 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超过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的资金使用与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担保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彩高科""公司")的担保事务管理,健全和完善担保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经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彩高科及子公司担保管理事项。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 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事项,是指安彩高科及子公司以担保人名义与债权人约 定,当被担保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经济行 为。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四条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 押、质押等,也包括出具有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完善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的薪酬分配制度,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或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人 员(如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以市场薪酬水平为参考、以公司内部实际 情况为依据,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挂钩的原则; (三)实行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 (五)绩效薪酬收入坚持"先考核、后发放"原则; (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