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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 义根据《公司章程》确定。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 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 年子女;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不得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 1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 据证明拟披露的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1 (二)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事项; (四)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文件;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 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 4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 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 及调整,由主任委员协商有关董事后提出建议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 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 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 体范围以《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 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 事会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关联人名单进行修订。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公 ...
城市传媒(6002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 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 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 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 过之日自动离职。 1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 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 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 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各部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种业 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 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以下 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主体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开征集股东会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征集: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的; 1 (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青岛城市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人 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 定,对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相关业务活动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 议,以促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公司所属单 位包括公司的直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 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 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 ...
城市传媒(600229) -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0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 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 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子公司"系指公司依法对外投资设立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百分之五十(含百 分之五十)以下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子公司的 组织、资源、资产、投资,以及子公司的运作等进行风险控 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制度规定,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 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