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gshun Vinegar(6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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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600305) - 2014 Q3 - 季度财报
2014-10-27 16:00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305 | 一、 | 重要提示 | 3 | | --- | --- | --- | | 二、 |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 | 三、 | 重要事项 | 5 | | 四、 | 附录 | 9 |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0 | 目录 | | --- |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国权(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 朝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末增减(%) | | ...
恒顺醋业(600305) - 2014 Q2 - 季度财报
2014-08-11 16:00
60030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二○一四年八月 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 | --- | --- | --- | | 董事 | 尹名年 | 个人原因 | |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国权(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崔朝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 | 第一节 释义 | 4 | | --- | --- | |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 |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 |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7 |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2 | |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恒顺醋业(600305) - 2014 Q1 - 季度财报
2014-04-25 16:00
| 一、重要提示 2 | | --- | |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 | 三、重要事项 5 | | 四、附录 7 | 60030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600305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一四年四月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国权(代)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欣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崔朝君 | 公司负责人李国权(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崔朝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 60030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度末 | | ...
恒顺醋业(600305) - 2013 Q4 - 年度财报
2014-02-07 16:0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600305 2013 年年度报告 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 | --- | --- | --- | | 董事 | 王明法 | 个人原因 | | | 董事 | 杨永忠 | 个人原因 | | 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李国权(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崔朝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39,115,491.70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283,486.62 元提取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