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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大东方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09 08:34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 | | A 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 1 | 大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 | 大东方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 | 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 | 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5 | 大东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6.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应选董事(6)人 | | 6.01 | 林乃机 | |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 11 月 9 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 11 月 9 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大东方:大东方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1-09 08:34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 7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 决监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一、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大东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裴学龙先生、陈艳秋女士、杭东霞女士、吴大为先生 四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提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同时向 ...
大东方:大东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三千万元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五) 审议公司在一年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六)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 ...
大东方:大东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本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一、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地进行。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前条所述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 会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作出 说明,并 ...
大东方:大东方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月【】日【】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和《无锡 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
大东方:大东方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2023-11-09 08:34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3-04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收到公司集团工会《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委派函》,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 限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及相关决议,民主选举推选陈僖先生、刘治国先生、 郭叶女士出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届 时将与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陈僖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5 年 6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无锡商业大厦工艺品商场经理,1999 年 10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无锡商业 大厦大东方百货名 ...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
2023-11-09 08: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修订版) (2023 年 11 月 9 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大东方:大东方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1-09 08:34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 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大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大东方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大东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