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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庆伟)
2024-04-24 11:5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刘庆伟)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刘庆伟) 本人作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保持向公司动态汇报。自查情况如下: 1.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均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 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均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刘庆伟,男,1978 年出生,汉族,九三学社,本科,法学专业,具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01 年 ...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1:5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利安达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利安达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利安达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截止 2023 年末,利安达拥有合伙人 64 人、注册会计师 40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3 名。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30 家,2023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542.90 万元。 二、 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2013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04-24 11:5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利安达")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利安达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截止 2023 年末,利安达拥有合伙人 64 人、注册会计师 40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3 名。2023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30 家,2023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542.90 万元。 (二)执业记录 1. 基本信息 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 ...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1:5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4-01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六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名,实到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雯女 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 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1:56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4-01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 9:00)。会议 应到会董事 6 名,实际到会董事 6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4 名,以视频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 2 ...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1:56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4-02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 关项目不存在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 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11:5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确保公司 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或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 ...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4-08 09:43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4-01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终审裁定。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160,092,354.25 元及支付以实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15.4%计算的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案收到终审裁定,一审判决生效后, 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该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借款 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 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与兴宁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正和房地产")关于共同合作投资"弘和帝璟"房地产开发项目于 2021 年 3 ...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3:08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1.88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76 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5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85,6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4%,购买的最高价为 4.04 元/股、最低价为 3.99 元/股, 支付的金额为 1,142,20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