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an Zhongfu Industrial (6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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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1:3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 权,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第一章 总则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1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 者。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1:3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2 名。审计委员会委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公司舆情风险防控能力,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去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第五条 董事长是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 1 舆情工作,并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 信息。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成员由公司承担对外宣传和公共关系职 能的相关负责人、证券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7 11:39
(2025 年 10 月修订)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股票及其衍生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责任、 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中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召 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ESG 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