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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02 11:22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接受 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母公司宜兴 光控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其下属企业上海安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的借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年利率为 6.5%(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 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瑞 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的 9.086 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 账款,为前述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由公司为自身的该笔债务提供 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 陈宏 ...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1: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2 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 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4-020 号、 2024-019 号公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4-022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与上海安瑰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 根据该合同的约定,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借 款(实际借款金额以银行划付凭证记载为准),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发放之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借款的年利率为 6.5%。公司未按照合同约 定按时支付/归还利息和/或本金的,公司除了须支付/归还应付未付的 利息和/或本金外,上海安瑰有权要求公司按照逾期的天数对逾期部分 金额按每日 ...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02 11:22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 333 弄 1-6 号 305 室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1: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光大控股(江 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提供的 9.5 亿元财务资助展 期,并以公司已实缴出资并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13 亿份有限合伙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 13 亿元),为上述财务资助 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4- 004 号、2024-005 号、2024-007 号和 2024-012 号公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4-023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受宏观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影响,应光控江苏要求,根 据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公司 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 ...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4-04-02 10:58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0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如下 大会须知,望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或提 问的股东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在征询表上, 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交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五、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 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股数并出示有效证明。每位股东 发言不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时间不超 过 3 分钟。 七、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稿)
2024-03-18 10:26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3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275 号]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当时号码为 3100001003297),并于 1998 年 5 月 22 日依照《公司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 续。目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36360028。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5 月 1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 万股(每股股票面额 10 元),于 1992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 1992 年 12 月 10 日起将每股股票面额拆细为 1 元。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 ...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18 10:26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 333 弄 1-6 号 305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3 日 至 2024 年 4 月 3 日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18 10:26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4-01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 |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 | 审议: | 议: |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 |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 |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 | 的任何担保; |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 |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 |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 保; ...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4年3月修订稿)
2024-03-18 10:26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上海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 ...